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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发布时间:2014-04-09 16:59:00
为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网络广告市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于2014年4月10日至8月31日,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将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对其他领域发现的严重非法网络广告及信息一并予以整治。发布含有下列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及信息将进行重点整治: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的;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的,或者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开办医疗保健、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销售假劣药品的;未取得电信管理部门备案、许可的网站发布广告的;其他领域广告及信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