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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后的电子商务成非法集资新手段
发布时间:2015-03-09 09:26:00
近年来,人们的投资方式越来越多,早已从实体投资转移到了电子商务。然而,此类犯罪骗局也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经过包装的手法,以各种旗号为名诱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2013年以来,山西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集资案件185起,涉及金额8.2亿元。在已破获案件中,“众奥”案正是打着电子商务的手段进行欺骗。现将案件整理,希望消费者能够警惕类似的骗局。
嫌疑人陈斌、张建怀等为吸收公众存款,早在2006年在太原市注册成立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开始吸收会员。他们谎称不仅该铁矿属于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且该公司还有乳品厂等实体,并且很快还要开办超市,吸收的资金通过投资铁矿和超市,再把所得的利润返给群众。承诺每人缴纳50元卡费就可成为会员,每人最多购买10单,每10天返还本金1/3,30天返还全部本金,40天再返利85%,每单获纯利255元。每单连本带利共计返还553元,另还可按购买单数领取相应的电器或生活用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仅半年时间,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额近3亿元。
点评: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消费者要端正心态,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它。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理财产品”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上当受骗,理性投资。
(原标题:电子商务包装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