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出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法规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为了方便各教会能够顺利办证,我们把各省份的受理手续整理如下,同工们对照各自教会所在的省份进行相关手续办理。目前山西省、湖北省、辽宁省、河北省经电话、网络咨询,还未有相关的办理流程和公告信息,剩余其他省份在网上均有,请根据网站进行查询办理宗教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相关网址: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simpleindex.do?localInnerCode=86eb7dae-c805-4b62-82e5-a376079bd6ee
·联系电话:0571-87051560
·受理条件:
行政相对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限制: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3.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4.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7.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置和资金;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相关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72510722722440105019001
·联系电话:020-83197798(天主教、基督教方面)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2. ⑴申请单位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单位为社会团体(含宗教团体)提供宗教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单位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提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已完成法人登记的)或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⑵申请单位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单位为非法人组织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审核人员应当先报名参加由省民族宗教委组织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教育培训,通过能力测试后,再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提交申请材料是需要提供审核人员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职称及对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知识熟悉程度、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教育培训名称、举办单位等。审核人员具体人数应当与其宗教信息业务量相匹配。
4.制度材料主要包括:
⑴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⑵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⑶公共信息巡查制度。
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急处置制度。
⑸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⑹安全评估报告。
⑺其他相关技术保障措施的情况。
5.提供
(1)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的产权证书、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
(2)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设施情况说明。
(3)验资报告或其他资金情况说明,资金来源合法。
6.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
7.申请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此项材料为必要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
相关网址:
http://mzw.lanzhou.gov.cn/art/2021/12/31/art_3948_1087983.html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相关网址:http://mwzjj.ah.gov.cn/zxzx/tzgg/40532141.html
·联系电话:0551-62663071、62663076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网址
http://mzw.hunan.gov.cn/mzw/xxgk_71281/zcfg/gfxwj/202203/t20220314_22704776.html
·咨询电话:0731-82356623
·受理条件
1.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1) 根据《办法》规定,在湖南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向省民宗委提出申请,省民宗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2)《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关于宗教信息审核员
(1) 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体,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宗教信息审核员。宗教信息审核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熟悉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参加并在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②具有承担审核任务的身体条件。
③未兼任其他主体的宗教信息审核员。
(2)信息审核员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考试采用“个人自学+线下集中考试”的方式。省民宗委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组织考试。参考人员参考发布的学习资料,先进行个人自学,再参加集中考试。
①学习范围——考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方案列出的学习范围。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宗教政策法规和规章:《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 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
·宗教知识:中国佛教基础知识;中国道教基础知识;中国伊斯兰教基础知识;中国天主教基础知识;中国基督教基础知识。
·其他相关知识:
《宪法》《民法典》《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②考试方式
·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试由省民宗委统一组织,考虑申请主体交通食宿成本及疫情防控需要,各市州民宗局承办。
·省民宗委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考试试卷由省民宗委统一命题,各市州制卷、阅卷。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涉及食宿费用由申请主体自行承担。
(3)发布方式——省民宗委将通过官方网站适时发布通知,告知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等。
3.受理方式
申请主体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1)线上申请方式:
通过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申请。
申请材料及表格下载地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service/serviceguideck.jsp?approve_id=542d657bea084c2a9ea9b329cc767917&type=xndtbm&dghy=&cscjwt=&ygzw=&areacode=439900000000
(2)线下申请方式: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4-A05窗口
网址:
http://zwfw.gxzf.gov.cn/art/2022/3/16/art_3_28474921.html
·咨询电话:0771-5540509、0771-5595543
·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网址:https://hnsmzzjw.henan.gov.cn/2021/12-21/2369387.html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8.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
(2)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
(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
(4)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情况承诺书;
(6)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
·相关网址:http://www.nmgtzb.gov.cn/c/www/tzgg/48378
·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将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2年3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开始受理全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请。
2.申请人需按要求填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2。
3.为方便群众,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在各盟市宗教事务局设立申请材料接收点,申请材料接收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3。
4.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体,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宗教信息审核员。宗教信息审核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参加并通过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试。
(2)具有承担审核任务的身体条件。
(3)未兼任其他主体的宗教信息审核员。
相关网址:
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000000000/82841ef0-d3ff-4eaf-a5fb-480b4351775f.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咨询电话:(010)89150045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核实(事实审)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在北京市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宗教类非法人组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专门的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行为。
相关网址:
https://mzzj.sh.gov.cn/zxgkxx/20220301/30c1c06245f44f85a82518192ce76b45.html
·咨询电话:23111919,021-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相关网址:
http://mzw.gu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dlyxx_5685707/fzxcjy/202112/t20211222_72091322.html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7.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
(2)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
(3)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
(4)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情况承诺书;
(6)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
·相关网址:
http://www.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iddept_yw_inf=11320000014000829E2000141016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000014000829E2000141016000
·咨询电话:025-83666405
·受理条件: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相关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yswz/f/tasks/view11230000001697399R200014101600001.html?flag=false
·咨询电话:045153623664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相关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lZvgNawfJHzbFuVKRIUuJg
·受理条件
自3月1日起,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交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并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主体发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主体可通过山东民族宗教网(http://mzw.shandong.gov.cn/)“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专栏或者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shandong.gov.cn/)省民族宗教委分厅,自行查看服务指南,下载申请材料模板。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主体可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的方式,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提出许可申请。
·相关网址:
http://mzzj.shaanxi.gov.cn/zwxx/tzgg/202203/t20220301_2212426.html
·咨询电话:(029)63916629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我省依法设立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法人组 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信息审核人员至少1人,并不得兼任其他主体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相关网址:
http://mzj.jiangxi.gov.cn/art/2022/3/7/art_34976_3878964.html
·咨询电话:0791-88901517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相关网址:
http://mw.jl.gov.cn/xxgk/tzgg/202203/t20220301_8403820.html
·咨询电话:0431-89363977,89363988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相关网址:
http://mzw.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03_72817981.html
·咨询电话:0851-86828874,86834340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2.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7.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愿上帝祝福同工们办证顺利!顺祝平安,以马内利!